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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2019-2020年度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等县2019-2020年度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总承包(EPC)项目已由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天等县2019-2020年度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天发改基字[2019]4号文)、天等县2019-2020年度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天发改字[2019]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天等县天成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等县2019-2020年度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编号:GXGC3G2019174
建设地点:天等县天等镇仕民村界屯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03000㎡,分两期建设,2019年第一期建设300套,2020年第二期建设300套,同步规划设计。楼栋每单元二梯三户的户型住宅布置,单套面积约为125-138㎡,地下车库约18000㎡,商业约5300㎡。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安置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2678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096天(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20天(日)、施工工期1076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9年 9月30至 2022年9月30日。
2.2招标范围:
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具体为:
①建设工程勘察(按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
②建设工程设计(含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总平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小区道路、排水、排污、绿化、围墙大门、安防等附属配套设施的设计全过程服务);
③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如基础采用旋挖桩基础平均在-8.00m及以内)、设备采购、安装及小区道路、排水、排污、绿化、围墙大门、安防等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等。
④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主要内容。
2.3设计及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技术规范及通过图审;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5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工程施工必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均可。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的规定不少于 3 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 家施工单位和1 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要求投标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工程施工必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9年8月21日08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http://www./gxczzbw/)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9  月 18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具体开标室场地安排以现场电子屏幕显示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天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771-3533378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等县天成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等县天宝北路204号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6号金湖帝景B座130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9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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