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宁明县板棍乡康宁村等10个土地开垦项目(项目编号:CJFG2018555G)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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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宁明县板棍乡康宁村等10个土地开垦项目(项目编号:CJFG2018555G)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左市宁明县板棍乡康宁村等10个土地开垦项目已由崇左市国土资源局和崇左市财政局以崇国土资函〔2018〕138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广西盛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崇左市宁明县板棍乡康宁村等10个土地开垦项目 项目编号:CJFG2018555G 建设地点:崇左市宁明县范围内 建设规模:实施面积1578.5236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465.755公顷。其中I标段实施面积621.710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99.413公顷;II标段实施面积364.1491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17.7174公顷;III标段实施面积327.216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98.7709公顷;IV标段实施面积265.447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49.8537公顷。 合同估算价:约1730万元,其中:Ⅰ标段约616万元,Ⅱ标段约371万元,Ⅲ标段约393万元,IV标段约350万元。 要求工期:每个标段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田间道路及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要求的标准。 标段划分:本施工招标项目划分为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IV标段共4个标段,具体详见《2018年崇左市宁明县板棍乡康宁村等10个土地开垦项目分标情况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7号)或桂国土资办〔2016〕5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或桂国土资发【2018】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和信息变更登记名单的通知》中推荐的施工单位。不接受被违规通报及近三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评为D级的施工企业报名。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明: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投标人在评审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视同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入围前三名候选人资格。评审及中标顺序:I标段→Ⅱ标段→Ⅲ标段→IV标段。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4.1 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4.3 报名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下证明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三个月(2018年8月-10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7)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及最近三个月(2018年8月-10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8)拟投入的四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及2018年8月-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9)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参建单位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复印件。 以上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除第(9)点内容外]。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用每标段1000元,招标文件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交易中心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分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分标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投标人应按项目、分标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45001598054059556677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款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所缴保证金对应的工程项目名称,如“****项目 标段保证金”或“项目编号”,不可简单书写“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7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7日10时00分在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在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8.网上查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崇左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cz.gxdlr.gov.cn)及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上发布。 9.监督单位:崇左市国土资源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盛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友谊大道28号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 金湖南路31号三楼 联 系 人:黄 工 联 系人:罗 工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广西盛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