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武汉1、2号楼经济适用住房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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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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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2022-YJFHYJJD-G1011(招标文件编号:2022-YJFHYJJD-G1011)
二、项目名称:某部武汉1、2号楼经济适用住房整修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恒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商业街中山商场
中标(成交)金额:220.1373390(万元)
供应商名称:湖北金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黄金口都市工业园(平塘路)永安堂172号1栋1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222.2628410(万元)
供应商名称:湖北三晖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巴东县信陵镇神农溪社区茶圣路5号云开园3栋2单元3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30.50660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群、唐宜、郭海凤、魏超、侯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一单元1-604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8727273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项目名称:某部武汉1、2号楼经济适用住房整修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恒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商业街中山商场
中标(成交)金额:220.1373390(万元)
供应商名称:湖北金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黄金口都市工业园(平塘路)永安堂172号1栋1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222.2628410(万元)
供应商名称:湖北三晖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巴东县信陵镇神农溪社区茶圣路5号云开园3栋2单元3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30.50660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湖北恒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某部武汉1、2号楼经济适用住房整修改造工程 |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作内容。 | 140日历天 | 薛勇 | 鄂242161764892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2 | 湖北金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某部武汉1、2号楼经济适用住房整修改造工程 |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作内容。 | 140日历天 | 姚立国 | 鄂242171879824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3 | 湖北三晖建设有限公司 | 某部武汉1、2号楼经济适用住房整修改造工程 |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作内容。 | 140日历天 | 向传锋 | 鄂24220210996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群、唐宜、郭海凤、魏超、侯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一单元1-604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8727273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