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合面狮湖国家湿地公园公共设施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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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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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广西贺州合面狮湖国家湿地公园公共设施提升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1769001001 | ||||
招标人 | 贺州市贺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贺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拟改造旅游道路全长约9公里,现状路面宽度3~10米不等,参考城市道路标准,设计速度取20km/h。包括设置绿化面积约3600平方米、沥青加铺约52726 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约3560平方米、水泥路修复约17670 平方米及绿化广场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05日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二)(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0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09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坤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坤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5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开鹏(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21900038;身份证号:4507031983****2714) | ||||||
专职安全员 | 廖清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9)0002937,身份证号:4524271994****004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奖项:无;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56.55;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6.5。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15584816.90元 |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传波(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11118914;身份证号:4524231981****0834) | ||||||
专职安全员 | 谢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0014523, 身份证号:4524021987****004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奖项:无;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64.55;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6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15583632.35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雷德隆(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21900056;身份证号: 4501021984****0533) | ||||||
专职安全员 | 聂诗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0013655,身份证号:4504211997****60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奖项:无;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59.05;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58。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贺州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因投标总报价封面(原件)扫描件未盖单位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未通过形式评审。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283772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贺州市贺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