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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监测预警)维修养护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2-127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水利局偃师区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监测预警)维修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2月0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偃师政采磋商(2022)0287号 郑州澎澍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一层B1169号 273,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偃师区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监测预警)维修养护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万安、洪丽雁、王继红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国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4,09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水利局
地址:偃师区首阳大厦9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瑞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中原康城尚阁22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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