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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实验幼儿园信息化设备建设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溪市实验幼儿园信息化设备建设)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500-024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实验幼儿园信息化设备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 12 月 13 日 12:30至 13:00 时(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时间:2022年 12 月13日 13: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按要求完成解密。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7日 08时5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参加开标前应自行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来访人员防疫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实验幼儿园
地  址: 北光路99号
联系方式: 0414-43221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 024-47264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24-4726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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