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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溧阳分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常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溧阳分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溧阳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常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溧阳分平台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现常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溧阳分平台建设项目需要确定一家供应商继续实行该服务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该项目是按《关于加快推进辖市、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区(县)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基于常州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实现市、区两级平台的统一使用,由市级共享交换平台负责归集市级各政府部门的数据,并对国家、省级数据交换接口进行转发,溧阳市基于现有的市级交换平台(溧阳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云平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区级子平台,归集溧阳市各部门自建系统产生的数据,同时共享市级平台获得的溧阳市相关数据,从而实现市、区两级数据共享。溧阳市大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向溧阳市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采购常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溧阳分平台的服务。
2、本次项目是对专业软件系统及数据的使用服务的采购,溧阳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云平台软件系统由溧阳市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维护。同时溧阳市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也是目前常州政务大数据有限公司在溧阳授权的唯一特约服务商。为保障项目投入成本、服务延续性,经专家组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实施供应商为溧阳市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3、考虑到溧阳市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对常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溧阳分平台建设项目相关业务的熟悉度,为保证该项目后续服务的及时性、实效性和延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溧阳市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溧阳市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天目湖镇天目湖大道96号天目云谷11幢101、102、103、104室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07日 至 2022年12月1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琴园路8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芮女士           
联系地址:溧阳市永定路12号溧阳市政府西副楼溧阳市财政局四楼413室           
联系电话:0519-8727886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溧城街道南环西路(永定路)108号嘉源广场2幢1单元5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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