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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18242022000115
二、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5号楼402、408-412室 520,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交通管理设备 石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专用设备采购 警翼,中天 (一)★总体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4.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5.供应商送交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二)具体要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 1 普通型执法记录仪 ●1.质量:设备的质量(外接设备除外)≤165g,颜色:设备外表主体颜色为黑色,外形尺寸:执法记录仪的外形尺寸≤85mm×65mm×35mm(长×宽×高); ●2.屏幕: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对角线尺寸应≥2.0in,显示屏最大亮度≥400cd/m2; ●3.视场角:执法记录仪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在三种常用分辨率(1280×720、1920×1080、2304×1296)条件下均≥120°; ●4.视频性能:在视频分辨率2560×1440下,视频分辨力≥1000线; ●5.耐久性:电源开关≥3000次、快门≥10000次、液晶显示及开关≥2000次; ●6.计时误差:执法记录仪的时间与标准时的计时误差≤3s/天; ●7.夜视:执法仪具有夜视功能,在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3m,具有红外补光功能的设备,红外补光范围在3m处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 ●8.预录功能:具有预录功能,且能在预录触发前≥10s的视音频信息; ●9.重点文件标记:在摄录过程中应能通过一键操作的方式对重点文件进行标记,标记方式应为原文件名中包含“IMP”,标记的文件能在管理平台中进行检索,并可与其他文件进行区分; ●10.跌落试验:执法记录仪裸机跌落高度≥2000mm,任意6个面各跌落5次,试验后执法记录仪无损坏; ●11.照片分辨力:设备照片分辨率为5376×3024、6016×3384、7584×4266、8000×4500、8512×4800时,照片分辨力≥1100线; ●12.日志记录:设备能对开关机时间、摄录时间、照相时间等操作进行日志记录; ●13.语音播报:执法记录仪具有语音播报功能,开启后可在开机、录音、摄录、重点文件标记时进行语音播报,具有摄录时长播报及正点报时功能; ●14.紧急摄录:执法记录仪在摄录过程中发生撞击时,可自动保存录像文件并重新进入摄录模式,在待机状态下发生撞击时,可自动进入摄录模式; ●15.文件分类标记功能:设备在摄录过程中,可通过按下相应按键进行摄录文件分类标记; ●16.定时/延时拍照功能:样机具有定时拍照和延时拍照功能,可通过管理软件设置间隔时间; ●17. 最低可用照度:设备输出图像的中心水平分辨力下降到标称亮度条件下分辨力的70%时,目标景物上的亮度≤3.5lx; ▲18.外壳防护等级:执法记录仪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2008中IP68要求; ▲19.电池工作时间及充电时间:设备采用不可更换电池供电,连续摄录时间≥10h,充电时间≤3h,可通过Mini USB和Type-C接口传输数据及充电; ▲10.开机时间:执法记录仪开机时间≤3s; ▲21.一键切换:执法记录仪能在摄录时按下录音键保存当前录像文件后开始录音,在录音时按下摄录键保存当前录音文件后开始摄录,并可通过一次按键实现480P、720P、1080P、1296P、1440P五种分辨率之间的切换; ▲22.几何失真:执法记录仪记录的视频在3种常用分辨率(1280×720、1920×1080、2304×1296)条件下几何失真均≤10%; ▲23.存储编码方式及文件大小:设备具备H.264和H.265编码方式;H.264编码方式开启状态下,在分辨率2560×1440 30帧/秒情况下,1小时录制文件≤5.0GB;H.265编码方式开启状态下,在分辨率2560×1440 30帧/秒情况下,1小时录制文件≤2.5GB; ▲24.防抖设置功能:设备可通过菜单开启/关闭防抖功能; ●25.存储:内置存储≥32G; ▲26. 防爆功能要求:设备具备防爆功能,能够在危险的气体下正常工作,具备防爆等级:Exic II BT4 Gc,且符合GB3836.1-2010/GB3836.4-2010标准要求;(提供防爆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执法记录仪技术要求中1-24项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GA/T947.2-2 1.00(批) 520,100.00 520,1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玉明、张凤鸣、王亚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定额计取: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6000元。
③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2.账号信息
账?户?名: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府西苑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42?6293?0000?0426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182422210200000305[2022]00186;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2.本项目监督部门:石棉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8868005 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石棉县新棉镇滨河路73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爱国路国际商贸城16栋3楼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5日
相关附件:
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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