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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头寺石窟安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虎头寺石窟安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PC-2022-038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虎头寺石窟安防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907706万元,招标人为宜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虎头寺石窟安防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虎头寺石窟安防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虎头寺石窟安防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该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招标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成交后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项目经理证件和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成交后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4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11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10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1002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虎头寺石窟安防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联系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1018室)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PC-2022-038号
2、项目名称:虎头寺石窟安防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6元
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6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限价(元)
11虎头寺石窟安防工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6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本项目为虎头寺石窟安防工程,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本次采购范围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磋商文件内所有内容。
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该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招标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成交后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项目经理证件和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成交后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文件所需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820053349@qq.com即可,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发送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1002室。
3、本次响应文件采用邮寄的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1002室。
注: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采购公告期限为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人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宜阳县红旗路1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1018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11月0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宜阳县红旗路1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1018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8200533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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