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35国道景宁畲族自治县超限运输检测站工程---G235国道景宁畲族自治县超限运输检测站工程中标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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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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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G235国道景宁畲族自治县超限运输检测站工程
招标序号:景招A[2021]040号
发包单位:235国道景宁超限检测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4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标候选人:温州腾胜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张风操 证书编号:浙233191908852
预中标价(大写):壹仟壹佰壹拾肆万肆仟捌佰肆拾壹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 期:304日历天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04日至2021年11月0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5087802。
发包单位(盖章):235国道景宁超限检测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04日
工程名称:G235国道景宁畲族自治县超限运输检测站工程
招标序号:景招A[2021]040号
发包单位:235国道景宁超限检测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4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标候选人:温州腾胜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张风操 证书编号:浙233191908852
预中标价(大写):壹仟壹佰壹拾肆万肆仟捌佰肆拾壹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 期:304日历天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投标原因 | 否决投标依据 | 询标核实情况 |
1 | 河南鑫利恒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履约行为表,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2”和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 2.1.3(1)条 e点”的规定 | 评标办法“第3.1.1条” | 已询标,投标人电话确认 |
2 | 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拟派安全负责人身份证未在有效期内,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2条 ”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6)条e点”的规定 | 评标办法“第3.1.1条” | 已询标,投标人电话确认 |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04日至2021年11月0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5087802。
发包单位(盖章):235国道景宁超限检测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