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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妇幼保健院五分类血液分析仪、免疫化学发光仪等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州市仓山区妇幼保健院五分类血液分析仪、免疫化学发光仪等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仓山区妇幼保健院委托,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4]FJXW[GK]2022010、福州市仓山区妇幼保健院五分类血液分析仪、免疫化学发光仪等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仓山区妇幼保健院五分类血液分析仪、免疫化学发光仪等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27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104]FJXW[GK]2022010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妇幼保健院五分类血液分析仪、免疫化学发光仪等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804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298000元 采购包限价:298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五分类血液分析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298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198000元 采购包限价:198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免疫化学发光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198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848000元 采购包限价:848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32005-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798000 工业
3-2 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25000 工业
3-3 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24小时动态心电图监测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25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136400元 采购包限价:1364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A032026-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医用冷藏箱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8900 工业
4-2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C14呼气试验测试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33500 工业
4-3 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听力筛查仪(中耳分析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94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明细:资格承诺函 (若有)描述: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管理范畴,按照国家《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须提供《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也可提供《二类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则无须提供此项。
包2 (1)明细:资格承诺函 (若有)描述: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管理范畴,按照国家《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须提供《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也可提供《二类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则无须提供此项。
包3 (1)明细:资格承诺函 (若有)描述: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管理范畴,按照国家《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须提供《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也可提供《二类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则无须提供此项。
包4 (1)明细:资格承诺函 (若有)描述: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管理范畴,按照国家《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须提供《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也可提供《二类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则无须提供此项。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
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9-05 12:30至2022-09-20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
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9-27 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妇幼保健院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凤冈路20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联系方式:0591-8780738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鼎埕、许锦电   话:0591-87807383网址:zfcg.czt.fujian.gov.cn开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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