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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中药智能配送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东省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中药智能配送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中药智能配送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自动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自动调膏机、膏方包装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自动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自动调膏机、膏方包装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 3 个月得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1.2.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2.5 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及主要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投标人应满足 1.2.1—1.2.7 全部资格条件,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0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1 年 10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联系人:赵 琳
联系人电话:16517775551
联系人邮箱:zqsd555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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