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原财罚〔202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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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原财罚〔2022〕45号 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 供应商 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金立牛羊肉配送中心 三、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原财罚〔2022〕45号 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 六、违法事实: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金立牛羊肉配送中心与固原市原州区金桥养殖专业合作社用同一MAC地址(1856808663ED)制作了投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2日用同一电脑上传投标文件到固原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且两家公司的硬盘号、主板号、CPU号和投标软件工具识别号完全一致 七、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八、行政处罚类型:罚款 九、处罚内容: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即8,300元的罚款 十、罚款金额(元):8300.00 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2-12-14 十二、处罚机关: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