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冠肺炎重症救治床位改造项目电子支气管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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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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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派出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派出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2017000001 2.项目名称: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派出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派出所专用设备采购。 4.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75.7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警用器材销售。 5.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期限:自2017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1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5号窗口; 7.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青岛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17年11月16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9.2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4号开标室。 10.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时间:2017年11月16日9时30分。 10.2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4号开标室。 11.联系方式 11.1采 购 人: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青岛市长江中路357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电子信箱:sunna2103@163.com 邮政编码:266033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32-85722157、8566862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101983710051019966 11.3投诉举报 电话:0532-85855850; 传真:0532-85855838;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