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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府小区供配电工程电力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学院府小区供配电工程电力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YFGPDDL-JL-202212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学院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10000 万元,招标人为江苏融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占地面积约 100.9 亩,总建筑面积约 229177.5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约 168117.5 平方米,包括可售住宅约 134494 平方米,商业、养老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公用设备用房等共计 33623.5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学院府小区供配电工程电力配套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学院府小区供配电工程电力配套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独立订 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 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 年);(若公 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 2021 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 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6 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在本投标单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 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 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8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9 本项目所招标物资必须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 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 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 诺书”)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 号、苏清办【2008】13 号、苏清办【2010】13 号、连清欠办【2010】4 号、苏清办(2011)13 号、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文、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1﹞5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2>17 号文、苏建函建管【2022】65 号文)等文件中的投 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 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 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2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2 年 12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江苏建 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银泰泰达国际大厦 1001 号)获取采购 文件。采购文件工本费为 500 元/份,售后不退。(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 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江苏建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银泰泰 达国际大厦 100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江苏建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银泰泰 达国际大厦 1001 号)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院府(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督局以连 高经发〔2020〕1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融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 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学院府小区供 配电工程电力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学院府小区供配电工程电力配套设备采购的生产、供货、运输、卸货、调试 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清单);
2.2 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 10 日历天内;
2.3 交货地点:连云港市高新区一麟路东侧、学院路西侧、袖海路北侧;
2.4 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2.5 质量标准: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 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 年);(若 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 2021 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 司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3.6 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在本投标单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 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 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 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8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所招标物资必须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 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 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 诺书”)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 号、苏清办【2008】13 号、苏清办【2010】13 号、连清欠办【2010】4 号、苏清办(2011)13 号、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文、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1﹞5 号、
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2>17 号文、苏建函建管【2022】65 号文)等文件中的投 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 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 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江苏建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银泰泰达国际大厦 1001 号)获 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工本费为 500 元/份,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4 日 9 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7.1 投标人营业执照;
7.2 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7.3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 年);(若
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 2021 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 司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7.4 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在本投标单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 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 专用章;
7.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6 投标人承诺书(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并附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投标文件内。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融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联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高新区花果山大道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 银泰
17 号 2 号楼 108 室 泰达国际大厦 A 座 1001 号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5371509998 、1985111985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2 年 12 月 1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融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高新区花果山大道 17 号 2 号楼 108 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银泰泰达国际大厦 1001 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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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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