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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沙运司中油路桥哈得区块光伏项目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沙运司中油路桥哈得区块光伏项目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
项目内容:为响应塔里木油田光伏新能源项目,我单位计划在塔里木油田公司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开展光伏新能源业务,因我单位自有设备不足,现拟通过公开谈判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设备租赁商提供设备租赁服务。
2.项目金额
(1)计划资金:预估金额255.44万元/年(含13%税)。
3.项目单位:新疆中油路桥机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33套光伏设备租赁。
5. 服务地点: 新疆阿克苏沙雅县区域内
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 结算方式:季度结算,以采购人审核通过的现场工作量签证单为准,作为合同费用结算依据,结算时需开具增值税发票,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商业汇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执行税率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项目单位:沙运司项目类别:服务类项目分类:三类供应商资格要求:1. 设备租赁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设备租赁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业绩要求:设备租赁商在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至少有1项光伏电力服务业绩(完成和在建均可);请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
3. 财务要求:设备租赁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设备租赁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影印件。
4.信誉要求:
4.1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设备租赁商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相关证明。
4.2设备租赁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4.3设备租赁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
4.4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
5. 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设备租赁商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
6.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之日)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及事件,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列入黑名单、暂停供货、服务或谈判资格的情形,设备租赁商提供承诺书。采购文件的获取:发售开始时间:2022年12月9日12:00(北京时间);
发售结束时间:2022年12月14日12:00(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将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印章,扫描成pdf格式发至zhangjunjie@cnpc.com.cn邮箱,并注明谈判意向、联系人及电话,资质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发售谈判文件。项目单位联系人:廖强项目单位联系方式:18599081486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俊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3760098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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