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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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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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综合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综合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AHXP-- GC2022 -- 01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1月29日
综合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万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工业园区北京路1066号综合楼15层
投标报价:壹仟叁佰伍拾贰万壹仟贰佰贰拾陆元伍角柒分(13521226.57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展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肥东县包公镇
投标报价:壹仟叁佰陆拾壹万肆仟捌佰伍拾伍元零贰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人名称:安徽弘兴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乌鲁木齐路与宁夏路交口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或安徽弘兴车辆部件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张工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叶工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弘兴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安徽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综合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AHXP-- GC2022 -- 01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1月29日
综合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万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工业园区北京路1066号综合楼15层
投标报价:壹仟叁佰伍拾贰万壹仟贰佰贰拾陆元伍角柒分(13521226.57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 | 唐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皖1342005200700401 | |
技术负责人 | 吴昌进 | 工程师 | FGY20050400 |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展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肥东县包公镇
投标报价:壹仟叁佰陆拾壹万肆仟捌佰伍拾伍元零贰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 | 徐忠群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皖234070805730 | |
技术负责人 | 李福坤 | 工程师 | FGY20131266 |
招标人名称:安徽弘兴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乌鲁木齐路与宁夏路交口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或安徽弘兴车辆部件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张工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叶工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弘兴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安徽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