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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王集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4#、8#厂房工程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王集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4#、8#厂房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LYGDZ202212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王集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4#、8#厂房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厚景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扎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王集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4#、8#厂房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王集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4#、8#厂房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
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七、其他
东王集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4#、8#厂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王集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投资备〔2021〕18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厚景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
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王集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4#、8#厂房工程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闽江西路北侧、振兴南路东侧、玉龙路西侧、漓江路南侧;
2.2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
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3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
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4监理招标控制价:监理招标控制价为27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
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5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
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
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按规定配齐本项目所需监理员资料员等、2019〕第3号
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
号文、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
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
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
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他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进行工程监理企
业资质核验,没有进行核验的监理企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
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
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确定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
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
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
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
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
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
的期间。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4.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
至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至连云港东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前请先电话
联系。
5.3获取时须携带的资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2.6-2022.11)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资质证书、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注:1、投标报名时须交验上述所需的资料原件备查,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该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
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不得更换。
2、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总监。
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5时00分;
地址:连云港东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教学楼)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资料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
7.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7.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4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
月(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
证明材料)
7.5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7.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7.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
只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7.8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厚景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东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厚景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东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49629435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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