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杭县汀江流域湖洋镇元丰溪濑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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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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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上杭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水污染防治及汀江-韩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的函》(龙环函〔2020〕17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汀江流域湖洋镇元丰溪濑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206-350823-04-01-235509)。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湖洋镇元丰村、通桥村、岩头村、乃康村、濑溪村、古楼村、文光村及涧头村。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建设生态护岸25900米,人工湿地8000平方米,建设智能化水质监管集成系统1套和智能化生态浮岛10套。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93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9日
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水污染防治及汀江-韩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的函》(龙环函〔2020〕17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汀江流域湖洋镇元丰溪濑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206-350823-04-01-235509)。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湖洋镇元丰村、通桥村、岩头村、乃康村、濑溪村、古楼村、文光村及涧头村。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建设生态护岸25900米,人工湿地8000平方米,建设智能化水质监管集成系统1套和智能化生态浮岛10套。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93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