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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2023-2025年度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人员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3-2025年度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人员相关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DL2022-G-002号
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人员相关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玖拾叁万元整(¥6,930,000.00)
采购需求: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人员,主要从事接件、收费、发证、前台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1. 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陆”—“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
联系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3048755361、895706745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开始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签到时间:2022年12月30日9:00~9:30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至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项目开启后采购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现场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解密开始时间:2022年12月30日9:3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30日9: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网上问答”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并请将网上报名的报名页面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6室
邮编:21502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财购〔2020〕14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5.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视疫情政策提供,应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06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张涵文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九、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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