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贵港至覃塘324线(覃塘段)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监理(QT2018-F3-180230-KL-122)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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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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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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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贵港至覃塘324线(覃塘段)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监理
(QT2018-F3-180230-KL-122)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贵港市覃塘区交通局的贵港至覃塘324线(覃塘段)扩建为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覃发改投资[2017]75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EPC总承包全过程的监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覃塘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政府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预算30%,银行贷款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EPC全过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贵港至覃塘324线(覃塘段)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监理
项目招标编号:QT2018-F3-180230-KL-122
建设地点: 贵港市覃塘区
建设规模:设计起点南广高铁西侧,终点位于覃塘福龙桥,全长8.82km,为城市主干道,规划道路红线宽30、42m,双向6车道道路,设计行车速度50km/h。路面采用沥青路面,配套建设污水、给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及路灯、绿化、交通安全等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项目概算投资额:人民币总投资39311.60万元,(最终以经评审预算控制价为准)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监理服务费招标上限控制价: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整(¥4600000.00元)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与施工合同期一致)。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标段划分: /
招标范围:贵港至覃塘324线(覃塘段)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工程(EPC)全过程监理(包含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地形测绘、地下管道探测、老路检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以及相关采购,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竣工验收之日止和缺陷责任期止的工程总承包)等阶段的监理。
设计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4 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4. 投标报名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3月16 日至 2018 年03 月22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2 时30分至5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黄艳萍 宋欣蔚 联系电话:0775-455216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R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8年03月16 日至 2018 年03 月22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2 时30分至5 时 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5.2 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5.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4 图纸押金 /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 09 日上午9时 3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形式:可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7.2.1、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7.2.2、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港北支行
账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7.2.3、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江北支行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7.2.4、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7.2.5、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备注:参加开标会同时递交退保材料,交易保证金退还由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统一办理退保手续,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接受单一投标人的退保材料,潜在投标人请将退保材料提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具体退保资料详见格式后附件)。【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非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招标代理机构以项目名称统一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交易中心办理退保手续,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9.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ggjy.gxgg.gov.cn/gxggzbw/)及其公告栏上发布。
11.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0775-4861172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覃塘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贵港市覃塘区324国道 贵港分部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邮 编: 537121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775-4566687
2018 年 03 月 15 日
贵港至覃塘324线(覃塘段)城市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pdf
(QT2018-F3-180230-KL-122)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贵港市覃塘区交通局的贵港至覃塘324线(覃塘段)扩建为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覃发改投资[2017]75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EPC总承包全过程的监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覃塘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政府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预算30%,银行贷款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EPC全过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贵港至覃塘324线(覃塘段)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监理
项目招标编号:QT2018-F3-180230-KL-122
建设地点: 贵港市覃塘区
建设规模:设计起点南广高铁西侧,终点位于覃塘福龙桥,全长8.82km,为城市主干道,规划道路红线宽30、42m,双向6车道道路,设计行车速度50km/h。路面采用沥青路面,配套建设污水、给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及路灯、绿化、交通安全等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项目概算投资额:人民币总投资39311.60万元,(最终以经评审预算控制价为准)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监理服务费招标上限控制价: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整(¥4600000.00元)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与施工合同期一致)。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标段划分: /
招标范围:贵港至覃塘324线(覃塘段)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工程(EPC)全过程监理(包含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地形测绘、地下管道探测、老路检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以及相关采购,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竣工验收之日止和缺陷责任期止的工程总承包)等阶段的监理。
设计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4 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4. 投标报名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3月16 日至 2018 年03 月22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2 时30分至5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黄艳萍 宋欣蔚 联系电话:0775-455216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R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8年03月16 日至 2018 年03 月22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2 时30分至5 时 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5.2 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5.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4 图纸押金 /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 09 日上午9时 3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形式:可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7.2.1、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7.2.2、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港北支行
账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7.2.3、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江北支行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7.2.4、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7.2.5、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备注:参加开标会同时递交退保材料,交易保证金退还由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统一办理退保手续,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接受单一投标人的退保材料,潜在投标人请将退保材料提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具体退保资料详见格式后附件)。【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非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招标代理机构以项目名称统一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交易中心办理退保手续,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9.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ggjy.gxgg.gov.cn/gxggzbw/)及其公告栏上发布。
11.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0775-4861172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覃塘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贵港市覃塘区324国道 贵港分部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邮 编: 537121 邮 编:5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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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75-4566687
2018 年 03 月 15 日
贵港至覃塘324线(覃塘段)城市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