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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耿庄镇人民政府耿庄镇后柳河(北甘巴河)清淤整治工程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SZCCG2022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耿庄镇后柳河(北甘巴河)清淤整治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其它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领取可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领取文件需提供材料包括:报名表(注明项目名称、报名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报名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发至邮箱:as_zhongcheng@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发送邮件后拨打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确认,否则报名无效,以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邮件时间为准。
2.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以及海城市防疫指挥部的要求,供应商必须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选择到付)递交,不允许现场递交。以响应文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
1.磋商证金收款收据(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中“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2.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
3.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以及海城市防疫指挥部的要求,本次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远程开标,凡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允许到达会议现场。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耿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城市耿庄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鞍山中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方首府A1-4号网点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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