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太湖县沙坝村城中村(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Ⅰ标段室外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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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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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 | 皖H3220222 |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太湖县沙坝村城中村(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Ⅰ标段室外配套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太湖县宏耕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9日9时00分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2日17:30 | ||
招标人代表 | 张劲松 | 监督人员 | 殷丽红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华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8元 | ||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708500.00元 | |||
暂估价(含税):/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秦丽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皖23413145693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颖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14062222.22元 | ||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708500.00元 | |||
暂估价(含税):/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陈秀平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皖23421212279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业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14062967.55元 | ||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708500.00元 | |||
暂估价(含税):/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花倪飞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皖23419201400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太湖县宏耕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外环南路发投集团院内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代理机构:安徽禅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人民路5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0556-4180236 18155615018 | |||
异议、投诉受理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556-418023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0556-4182026,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