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三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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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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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巩义市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三标段开标会议于2022年12月6日9:10(北京时间)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准时召开,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招标编号:巩水公开-2022-17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9月29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评标信息
3.1评标时间:2022年12月6日
3.2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3.3评标委员会成员:王虎、王振南、洪波、周伟红、陈飞武 。
3.4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经评审,所有单位均通过了初步评审,进入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等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审查、评价,评分情况如下:
商务标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河南省帆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4.88 | 34.88 | 34.88 | 34.88 | 34.88 |
焦作市筑城建筑有限公司 | 35.09 | 35.09 | 35.09 | 35.09 | 35.09 |
河南津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5.17 | 35.17 | 35.17 | 35.17 | 35.17 |
技术标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河南省帆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00 | 29.80 | 30.20 | 22.00 | 21.80 |
焦作市筑城建筑有限公司 | 34.00 | 32.90 | 32.90 | 35.00 | 26.60 |
河南津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3.00 | 30.00 | 31.20 | 26.00 | 22.20 |
综合标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河南省帆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50 | 9.10 | 9.90 | 9.50 | 8.50 |
焦作市筑城建筑有限公司 | 14.00 | 13.30 | 14.00 | 14.50 | 13.50 |
河南津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50 | 10.10 | 11.00 | 10.50 | 9.50 |
最终得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评标得分 | 名次 |
河南省帆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99855.80 | 70.94 | 3 |
焦作市筑城建筑有限公司 | 1198095.76 | 73.89 | 2 |
河南津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5 | 81.31 | 1 |
四、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津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1.31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5元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工期:9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翟香丽
二级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6906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5)0703147
第二中标候选人:焦作市筑城建筑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3.89
投标报价:1198095.76元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工期:9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董佳
二级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4156409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21)000947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帆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0.94
投标报价:1199855.80元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工期:9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王振周
二级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4145517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9)0021641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2日
六、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巩义市水利局
地址:巩义市东区健康路108号
电话:0371-56905155
八、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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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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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