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高新区政务新媒体战略合作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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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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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 2023年度高新区政务新媒体战略合作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3年度高新区政务新媒体战略合作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3年度高新区政务新媒体战略合作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高新区区域形象,加强新媒体宣传维度建设,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工作,管委会办公室拟与第三方合作,负责高新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和微博日常运营工作。2022年12月08日,通过与会专家的充分论证,综述意见如下: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宁波市委市政府的派驻机构,承担着地方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其新媒体宣传工作政治性强,要求高,具有一定的政治属性。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宁波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即宁波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其在新闻宣传工作方面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专业的新闻责任感和较强的宣传使命感,并能充分利用报业集团的平台优势提高外宣的整体水平,同时其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资质,也是“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单位,相比于其他媒体机构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建议本项目由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负责。
综上所述:建议由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负责2023年度高新区政务新媒体战略合作服务项目,即该项目的招标方式建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901号A座4层南楼、5层南楼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99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高新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蔡科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288732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9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2023年度政务新媒体战略合作服务论证报告(盖章版).pdf
324.6 KB
采购人: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 2023年度高新区政务新媒体战略合作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3年度高新区政务新媒体战略合作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3年度高新区政务新媒体战略合作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高新区区域形象,加强新媒体宣传维度建设,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工作,管委会办公室拟与第三方合作,负责高新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和微博日常运营工作。2022年12月08日,通过与会专家的充分论证,综述意见如下: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宁波市委市政府的派驻机构,承担着地方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其新媒体宣传工作政治性强,要求高,具有一定的政治属性。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宁波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即宁波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其在新闻宣传工作方面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专业的新闻责任感和较强的宣传使命感,并能充分利用报业集团的平台优势提高外宣的整体水平,同时其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资质,也是“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单位,相比于其他媒体机构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建议本项目由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负责。
综上所述:建议由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负责2023年度高新区政务新媒体战略合作服务项目,即该项目的招标方式建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901号A座4层南楼、5层南楼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99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高新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蔡科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288732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9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2023年度政务新媒体战略合作服务论证报告(盖章版).pdf
324.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