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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古城风貌保护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古城西南片区建筑垃圾拆除清渣工程一期-中标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QZB-2022-39
2、项目名称:安阳古城风貌保护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古城西南片区建筑垃圾拆除清渣工程一期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2月6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项目概况
中标单位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1
安阳古城风貌保护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古城西南片区建筑垃圾拆除清渣工程一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安阳市志瓴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安阳市龙安区文明大道与铁西路交叉口路西500米烧盆窑村委会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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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委员会成员:朱兴旺(组长)、林云、黄素珍、陈续军、周渊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五、其他补充事宜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2年12月06日 至 2022年12月08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古城保护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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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昌大道中段云鹏门窗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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