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黄河滩区农牧场垃圾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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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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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属地:河南省郑州市
所属行业:其他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黄河滩区农牧场垃圾清运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惠财竞争性磋商-2022-88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黄河滩区农牧场垃圾清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2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三、评审专家名单:王忠辉、李桂娟、张秋萍(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核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2、 收费金额:146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fzbidding.com》上同时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2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08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绿源路10号万顺达大河商务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三全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国瑞静香园南门办公楼4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 布 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
所属行业:其他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黄河滩区农牧场垃圾清运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惠财竞争性磋商-2022-88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黄河滩区农牧场垃圾清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2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郑州锦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 | 供应商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99号毛庄1号院8号楼1单元202室 |
成交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
名 称 | 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黄河滩区农牧场垃圾清运项目 | |
采购需求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质量要求 | 合格,并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扬尘整治规定 |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
三、评审专家名单:王忠辉、李桂娟、张秋萍(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核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2、 收费金额:146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fzbidding.com》上同时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2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08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绿源路10号万顺达大河商务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三全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国瑞静香园南门办公楼4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 布 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