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二号楼7楼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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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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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基本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二号楼7楼视频 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2-09
行政区划:
省级
预算单位: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否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昆明凯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05号驰宇大厦c座17楼
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6.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品目:
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
行业划分: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
22 万元
项目概况: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二号楼7楼会议室目前需要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需要新增视频会议终端及视频会议摄像机,由于新增设备需要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且要求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完全兼容,故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供应商昆明凯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的升级改造服务。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22.00万元(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附件:
12.09专家论证意见.pdf
点击 次数:
10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项目名称:二号楼7楼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二号楼7楼会议室目前需要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需要新增视频会议终端及视频会议摄像机,由于新增设备需要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且要求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完全兼容,故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供应商昆明凯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的升级改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论证专家一致意见为:本项目是基于在用的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拟增加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摄像机、中控设备及配套设备,为保证新增设备和在用系统的兼容及互管互控,保证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 综合三位专家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本项符合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情形6,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2018年中标并提供服务的向昆明凯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本项目升级改造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昆明凯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05号驰宇大厦c座17楼
三、公示期限
2022-12-12至2022-12-16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08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4006-4009室
联系电话:0871-6395609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