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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实际农业专项资金-蔬菜园艺高质量发展项目蓝溪连幢塑料温室基地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江苏 城市 南京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1年实际农业专项资金-蔬菜园艺高质量发展项目蓝溪连幢塑料温室基地建设工程
采购单位 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蓝溪村村民委员会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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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实际农业专项资金-蔬菜园艺高质量发展项目蓝溪连幢塑料温室基地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JCC202208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1年实际农业专项资金-蔬菜园艺高质量发展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蓝溪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桠溪街道蓝溪连幢塑料温室基地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桠溪街道蓝溪连幢塑料温室基地建设工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 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 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 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提供在线打印的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 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 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1.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 11.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此条还需同时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1)-(6)条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可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 形之一的,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12-1209:00到2022-12-1617:00 获取方式:(1)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99号万福大酒店 三楼。(3)方式:供应商的经办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至现场获取或采用线 上方式添加招标代理qq:372262876,获取磋商文件(添加qq时备注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电 话联系17712418760)。(1)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磋商文件售 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12-2214: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12-22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99号万福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7.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 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 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 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3响应文件提交时,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若不能到场或 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7.4本项目招标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有关本招标项 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7.6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7.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9供应商诚信档案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 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 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 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 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 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 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 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蓝溪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蓝溪村祖家里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13307507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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