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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气态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宣恩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宣恩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气态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HKXE(H)-18101
(二)项目名称:宣恩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气态仪器采购项目
(三)预算总金额:人民币 40万元
(四)采购内容:采购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符合本采购项目产品生产和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3 投标企业必须承诺:(1)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查询)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3)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www.hbcxpt.cn 查询)列入“黑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
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环保行政处罚等(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没有环保行政处罚书面声明);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要求里规定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到宣恩县兴隆大道118号金源国际酒店八楼8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宣恩县市民之家六楼(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后方)。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恩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 宣恩县珠山镇沿河北路1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宣恩办事点: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118号金源国际酒店八楼805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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