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聘请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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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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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大埔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聘请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施工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9-6 08:30至2018-9-10 18:00止),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部门:大埔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文明路138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3-5533199
招标人名称: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9月5日
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梅州森海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梅州市辉扬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梅州市嘉应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545000.00 | 550000.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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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部门:大埔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文明路138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3-5533199
招标人名称: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