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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城区主干道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城区主干道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8]1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对全长2600m的县城主干道采用彩色透水砖及花岗岩缘石进行改造,同时对原有的路灯、排水沟及绿化带进行改造。其中新岭路段人行道改造长度约480m,单边4.5m,双边合计宽9m;环城路段人行道改造长度为820m,单边2.5m,双边合计宽5m;平城北路段人行道改造长度为1300m,单边5m,双边合计宽10m;
2.2 招标范围:市政工程(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预算审核造价:15737367.78元 ;
2.4 工程地点:平远县县城;
2.5 建设工期:100天;
2.6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通报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本项目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报名成功并非意味着符合本项目的资格审查要求,一切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结果为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4本项目评标办法:平均值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
4.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至16:00分。报名地点: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3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如下: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处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关系、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9)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报名资料首页,一份单独递交)
(以上第(4)~(8)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现场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核验后退回。)
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交并办理报名手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报名的投标人2018年9月17日至9月21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下午15:00至17:30分。到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江南富奇路135号)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10月9 日9:00时到2018年10月 9 日 10:00时提交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 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盖章) 
办公地址: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一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 2018 年9月10日
 
 
 
 
 
 
 
 
 
 
 
 
 
 
 
附:
  投标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本项目对应的企业资质等级
 
企业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联系人情况
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情况
注册证书编号:
 
姓名:
 
 
报名资料目录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处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关系、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9)投标报名登记表
招标代理机构
确认
报名资料是否齐全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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