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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平湖街道2023年度车辆保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龙岗区平湖街道2023年度车辆保险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华清大道顺景轩商业大厦702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QZX-ZFCG-2022-003
项目名称:龙岗区平湖街道2023年度车辆保险服务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行政事务中心机动车辆保险服务(约为73台,具体投保数以投保车辆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保险期为壹年,即每辆车的上一年度保险期限到期后顺延一年。2.本项目年度合同期结束后,经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长可续签2次,即延期至满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同一保险公司只接受其在深圳注册的市级分支机构投标或其在深圳注册的市级分支机构授权的机构投标,如出现同一保险公司有多家机构投标的,该保险公司所有报价均将被拒(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3.2投标人必须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合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在深圳市经营汽车保险(提供保险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3.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4日  至 2022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华清大道顺景轩商业大厦7028
方式:邮寄或现场报名。 (一)供应商选择现场报名的,需提供以下报名纸质资料: (1)投标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选择邮寄报名的,需先将上述(1)-(6)项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961681365@qq.com),然后将纸质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缴纳报名费事宜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工作人员。 注: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华清大道顺景轩商业大厦702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凡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的,请投标人于截标5日前提出,并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行政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企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华清大道顺景轩商业大厦7028            
联系方式:罗小姐/0755-23762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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