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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机关食堂经营权公开招标[2022]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包河区机关食堂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ABBFZ00243
项目名称:包河区机关食堂经营权公开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7日
二、项目基本情况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七、其他要求现增加“3、中标人须为包河区机关食堂同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4、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作为合同签订的主要条款。”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详细审查2.3.2具体评分细则现更正为: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100分)
经营思路和管理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就餐特点,提出整体设想及策划,制定经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的指导思想和经营理念、入驻及后期餐饮管理方案、供餐方案、饭菜品种、价格、为本项目提供的特色服务情况等方面。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经营思路和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行性、准确性、合理性、新颖性,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优于或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符合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较详细介绍了主要的项目内容,具体细节待完善,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 
(3)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 
(4)方案内容较差的,得1分;
(5)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0-10分
质量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的质量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等)等方面。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卫生管理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行性、准确性、合理性、新颖性,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优于或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符合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较详细介绍了主要的项目内容,具体细节待完善,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 
(3)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 
(4)方案内容较差的,得1分;
(5)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0-10分
安全管理
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消防、食品加工设备等设备设施管理方案,消防、意外及突发事故(如在停水、停电、停气等特殊情况下紧急供餐的能力及措施,饮食安全问题的紧急应急控制措施)的处理方案等方面。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行性、准确性、合理性、新颖性,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优于或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分; 
(2)方案符合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较详细介绍了主要的项目内容,具体细节待完善,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 
(3)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 
(4)方案内容较差的,得1分;
(5)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0-9分
人员管理
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的人员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招录、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培训及绩效考核等方面。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行性、准确性、合理性、新颖性,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优于或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分; 
(2)方案符合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较详细介绍了主要的项目内容,具体细节待完善,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 
(3)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 
(4)方案内容较差的,得1分;
(5)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0-9分
经营承诺
1、投标人承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未被政府部门处罚的,得3分。
2、投标人承诺对小超市所有商品给予9折综合折扣率(促销、买赠商品除外)的,得2分;承诺对小超市所有商品给予95折综合折扣率(促销、买赠商品除外)的,得1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态度(文明经营)承诺、风险责任承诺,每提供一项承诺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1)本项满分9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3)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采购人将核查上述经营承诺的真实性,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严肃处理。
0-9分
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下列证书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0-6分
责任保险
本项目开标之日前(以保单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所服务食堂同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的,每提供一个食堂得3分,本项满分9分。
注:(1)所服务食堂为已完成业绩和正在履约业绩均予以认可;(2)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保险单及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0-9分
人员配备
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本小项满分7分)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 
(2)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1分。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健康管理师证书或公共营养师证书或营养配餐员(师)证书的,得1分。
(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
(5)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不含学校和医院)餐饮服务项目(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得2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厨师长(1人,本小项满分6分)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2)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或一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2分。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健康管理师证书或公共营养师证书或营养配餐员(师)证书的,得1分。
(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
(5)在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主办的烹饪类比赛中获得荣誉(或奖项)的,得1分。
3、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其他人员(本小项满分8分;同一人员满足下列多项要求的,仅以最高分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
(1)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一级的,得2分;二级的,得1分;三级的,得0.5分。满分2分(仅以最高级别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
(2)具有中式面点师证书:一级的,得2分;二级的,得1分;三级的,得0.5分。满分2分(仅以最高级别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健康管理师证书或公共营养师证书或营养配餐员(师)证书的,得1分。
(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
(5)在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主办的烹饪类比赛中获得荣誉(或奖项)的,得2分。
注:(1)本项满分21分;(2)上述涉及人员证书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其中,学历证书须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上述涉及人员业绩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人员姓名、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涉及人员荣誉或奖项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奖牌、奖杯不予认可),若材料中无法体现人员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自2022年3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条);(4)“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5)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6)上述人员专岗专职,不得兼任。
0-21分
投标人实力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种(养)殖基地的,得3分;承诺中标后自有(或租赁)种(养)殖基地的,得2分。
注:若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若为投标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如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到期,中标人须及时延续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有效期;若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有(或租赁)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0-3分
投标人荣誉或奖项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餐饮类荣誉(或奖项)(如:“中国团餐百强企业”、“优秀团餐品牌”等)的,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奖牌、奖杯不予认可),若材料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0-2分
投标人业绩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就餐人数300人(及以上)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不含学校和医院)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9分。
注:(1)本项对已完成业绩和正在履约业绩均予以认可;(2)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就餐人数、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4)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的业绩合同仅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
2、上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业绩中,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服务的食堂)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药监部门或卫生部门)量化评分为A级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注:(1)所服务的食堂为已完成业绩和正在履约业绩均予以认可;(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若材料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对应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或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同一食堂不同年度的荣誉(或奖项)可累计得分。
0-12分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政务中心北楼403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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