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应急垃圾填埋场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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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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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中标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林州市应急垃圾填埋场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 | GC-2022-064 | |||||
标段编号 | E4105000183000109001001 | |||||||
招标人 | 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 | 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评标日期 | 2022年12月9日 | |||||
监督单位 | 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 交易类型 | 工程类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5日 | 资金来源 | 地方专项债 | |||||
质量要求 | 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监理服务期 | 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 | |||||
建设地点 | 林州市境内 | 控制价 | 工程结算价的1%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中标价 | 工程结算价的0.97% |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 | |||||||
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 | 投标报价 | 项目 总监 | 报价 得分 | 监理大纲得分 | 综合得分 | 总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林州市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0.97% | 辛中华 | 39.78 | 41.72 | 9.44 | 90.94 | 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0.95% | 毕卫国 | 39.58 | 40.34 | 9.42 | 89.34 | 2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0.99% | 秦勇 | 39.98 | 38.06 | 8.76 | 86.80 | 3 |
第一中标候选人:林州市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9FB9FC5F | |||||||
公司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任村镇红旗路27号 | ||||||||
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项目总监证书编号:00578045 | |||||||
综合标 | 综合标 | 项目总监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 投标人具有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769493625H | |||||||
公司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 ||||||||
资质证书: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项目总监证书编号:00297606 | |||||||
综合标 | 综合标 | 项目总监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 投标人具有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9995144X0 | |||||||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北、中州大道西公寓A座1单元12层A9号 | ||||||||
资质证书: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项目总监证书编号:00317069 | |||||||
综合标 | 综合标 | 项目总监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 投标人具有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589706179X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河南省林州市红旗渠大道62号金融城A座
2、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T6E1XT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林州市环保大厦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 0372-6808983
4、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交易相关利害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间答复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六)附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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