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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警察职工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标段A(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警察职工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标段A(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ZY)2023年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警察职工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标段A(二次)27522df4-5118-4545-882d-45cc433a7f36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27522df4-5118-4545-882d-45cc433a7f36
建设规模: A标段:米、面、粮、油、调料、食品类1批。27522df4-5118-4545-882d-45cc433a7f3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12-19 13: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91750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1598713663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200151001001
标段名称: (ZY)2023年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警察职工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标段A(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12-26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1-09 09:00
开标地点: 嵩明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7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米、面、粮、油、调料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
3.4.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3.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的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
3.4.1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非本单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招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4.14、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3.4.15、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3.4.1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3.4.1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函);
3.4.18、A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4.19、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应具备开具正规普通发票的能力,不接受代开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3.4.20、严格遵守司法部“六个一律”及云南省嵩明监狱监狱监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对服务过程中涉及信息给予保密,提供承诺函(格式见合同附件-“外协单位承诺书”);3.4.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4.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 无。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0.876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1-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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