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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官坂镇人民政府连江县官坂镇互花米草除治服务采购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官坂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省鼎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2]FZHJ[TP]2022001的连江县官坂镇人民政府连江县官坂镇互花米草除治服务采购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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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
(元)
1-1 B021699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施工 1(项) 魏伯霖 闽z109-75787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肆万柒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互花米草的除治任务,管护服务: 除治完成且验收后,为期3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除治方法及技术要求 1、成交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官坂镇约989.54亩互花米草除治任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成交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种除治方法中任选一种进行除治任务,主要方法如下: (1)机械刈割+旋耕法。适用于中、高潮滩涂,特别是互花米草连片大面积分布,且淤泥底质较硬的区域,具体步骤:①刈割:利用机械割草机刈割,刈割的互花米草基部残茬高度控制在5cm以下。②旋耕:互花米草刈割后,待其自然萌发,生长至15cm左右(约需10-15天),用机械旋耕机充分切碎根系并埋入淤泥之中,旋耕率达100%,旋耕深度要求达到30-50cm,在第一次旋耕作业结束后,随即进行第二次旋耕作业,并且机器行进方向要与第一次垂直,使互花米草的地下根系被充分破坏,以降低互花米草新萌生率,达到除治效果。③平整:将滩面整平。 (2)机械刈割+翻挖根部法。适用于低、中、高潮滩涂,特别是互花米草连片大面积分布且滩涂底质较松软的区域。刈割+翻根法的除治率可达85%以上,具体步骤:①刈割:利用机械割草机刈割,刈割的互花米草基部残茬高度控制在5cm以下。②翻根:互花米草刈割后,即用机械翻挖互花米草残茬及根系,翻根深度要求达50-80cm。③压埋:将根系朝上、残茬朝下反扣压入淤泥之中,使互花米草根系尽量压入淤泥中深埋,阻断氧气传输。④平整:将滩面整平。 (3)机械深翻法。深翻法的除治率可达85%以上,适用于低、中、高潮滩涂,特别是互花米草连片大面积分布且滩涂底质较松软的区域,具体步骤:①深挖:直接采用机械深挖互花米草,深度需达80cm以上;②压埋:将根系朝上茎叶朝下反扣多次下压,尽量将互花米草植株全部压入淤泥深埋;③平整:深埋后,将滩涂压实整平。 (二)工作内容 1、除治本项目红线内989.54亩的互花米草并管护三年; 2、强化监测预警。坚持“早发现、早除治、早修复”,加强区域监测巡查,综合运用遥感影像、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和地面巡护等措施,及时掌握互花米草除治任务进度和增量动态。 3、强化专业管护。坚持“斩草除根”,防止“死灰复燃”,针对互花米草根茎难以有效清除的问题,要通过与施工单位合同约定等方式,督促除治实施单位持续做好后续跟踪,落实延伸管护责任,及时清除遗留根茎复萌的植株(含监测图斑外成片和零星成分的互花米草),并严格实行效果评估验收,确保除治成效。 4、强化日常巡护。建立健全滩涂管护长效机制,对发现复发或新入侵的互花米草植株,及时予以清除,持续有效遏制增量。实行网络化管理,组织专业队伍,聘用专管员等开展日常巡查并及时清除,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技术手册和指南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在采购人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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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40 除治任务完成并经采购人及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且上级拨款到位,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 20 第一年管护期结束后且验收合格且上级拨款到位,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3 20 第二年管护期结束后且验收合格且上级拨款到位,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4 20 第三年管护期结束后且验收合格且上级拨款到位,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合同总额的10% (履约保函)。
9、合同有效期
/。
10、违约责任
(1) 成交人必须按时保质完成互花米草除治任务,逾期完成除治任务,每超1天按10000元罚款。 (2) 除治及管护期内涉及所有的生产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人负全部责任。 (3) 若成交人未及时完成管护清除工作,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仍不及时开展管护清除,则采购人有权使用该项管护资金用于委托第三方代为管护清除,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均由中标人负责。 (4) 若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不按要求履行责任,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仍不履行相关工作,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5) 本项目成交结果发布后,成交人须在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6)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7)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需进场施工,未进场施工的视为成交人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成交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 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9)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售后服务 14.1成交后须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的管护服务,保证红线范围内无新的互花米草生长,如有必须清除。 14.2所有管护期内清除互花米草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连江县官坂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建省鼎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官坂镇大街东路42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13A
单位负责人: 姚华锋 单位负责人: 林统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1367500586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屏支行
账号: 账号: 13003101040018817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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