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主备线路租赁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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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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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XJTF(GK)2022ZF253(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22ZF25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主备线路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
中标(成交)金额:310.0008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68号15幢
中标(成交)金额:84.36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中标(成交)金额:89.22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志江、程小康、张力、张凤兰、余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企业下浮3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759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991-268122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主备线路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
中标(成交)金额:310.0008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68号15幢
中标(成交)金额:84.36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中标(成交)金额:89.22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第一包 线路租用1 | 线路租用1(65条线路) |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对全疆业务专网、业务互联网及外联网线路进行整合,提升互联网带宽,进一步优化税务专网支撑保障能力,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 12个月(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高级别的服务保障。各运营商按照《租用线路与网络运行保障评价机制》要求确保电路质量,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第二包 线路租用2 | 线路租用2(15条) |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对全疆业务专网、业务互联网及外联网线路进行整合,提升互联网带宽,进一步优化税务专网支撑保障能力,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 12个月(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高级别的服务保障。各运营商按照《租用线路与网络运行保障评价机制》要求确保电路质量,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 第三包 线路租用3 | 线路租用3(9条) |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对全疆业务专网、业务互联网及外联网线路进行整合,提升互联网带宽,进一步优化税务专网支撑保障能力,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 12个月(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高级别的服务保障。各运营商按照《租用线路与网络运行保障评价机制》要求确保电路质量,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志江、程小康、张力、张凤兰、余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企业下浮3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759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991-268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