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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天义城区哈河大街泵站西移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宁城县天义城区哈河大街泵站西移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宁城县天义城区哈河大街泵站西移工程 企业名称 宁城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8-05-07
类型 项目实施地 赤峰市 所属行业
项目核准文号 宁发改字[2017]214号 资金来源 开标时间 2018-05-28 09:00

宁城县天义城区哈河大街泵站西移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天义城区哈河大街泵站西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宁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宁发改字【2017】214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宁城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城县天义城区哈河大街泵站西移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铁路西
2.3计划投资额:961.91万元
2.4项目概况:新建污水泵站1座,污水提升排放能力0.317m³/s,雨水提升排放能力3.64m³/s,主要建设泵房、附属用房及格栅间共461.94㎡,购置设备36台(套)。
2.5招标内容: 附属用房,泵站,值班室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6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含壹级)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壹级(含壹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确定参与本次招标后,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投标信息填写截止时间2018年5月9日17时30分。
4.2完成信息入库注册后且报名成功请于2018年5月7日9时00分至2018年5月15日17时30分在“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3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若未使用最新补遗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递交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CA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信息入库及办理CA证书具体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5685710,电话:0476-8288829。
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进行审查:
5.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5.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3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提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四室(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不予受理。
6.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锁以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因未携带 CA 证书锁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nmgztb.com.cn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cfggzy.com )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宁城县天义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赤峰市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
联系人:姜益多
电话:0476-4255076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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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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