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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 企业名称 绥满高速海拉尔至满洲里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5-02
类型 项目实施地 呼伦贝尔市 所属行业
项目核准文号 发改基础﹝2016﹞1978号 资金来源 开标时间 2018-05-28 11:30

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1507000733000257
1. 招标条件
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至满洲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978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至满洲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342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海拉尔至满洲里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627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绥满高速海拉尔至满洲里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上级补助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因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第一次招标不成功,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进行第二次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起点顺接牙海高速海拉尔北互通处,终于满洲里新公路口岸,主线总长188.680公里,其中新建段长21.389公里,改建段长167.291公里。主要控制点为海拉尔北互通、巴彦库仁镇、呼和诺尔、西乌珠尔苏木、扎赉诺尔,满洲里新公路口岸。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改建段路基宽度整体式断面采用24米,分离式路基采用单幅12米,新建段采用整体式26米。荷载等级利用桥涵采用原技术标准,新建桥涵采用公路-I级。
国道301线恢复工程起自海拉尔东互通,止于满洲里东,路线全长226.399公里,其中新建132.157公里,改建61.357公里,利用32.885公里,分段采用一级、二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嵯岗连接线25.626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h,路基宽度8.5米。
全线大、中桥(含互通主线桥)16座、上跨式动物天桥1座、天桥29座、分离式立交4座,全线设互通式立交8处、U弯2处、观景台2处、停车区1处、服务区3处,收费站6 处,主线设3处养护工区(扎赉诺尔养护工区只招房建、机电、房建区绿化工程,不招土建及所涉及绿化工程),辅道设2处养护道班。
2.2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成功通过水保专项验收之日止。本工程计划交工日期:2020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划分为1个(HMJC)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水土保持评价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3. 投标控制价上限

标段名称

投标控制价上限(元)

HMJC

800000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资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同时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水土保持工程监测任务。,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次招标采用不“网上招标”。 潜在投标人可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文件”公告栏免费下载加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上传招标文件(WORD格式)查看。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后(http://www.hlbeggzyjy.org.cn:8083/TPBidder)登入投标人系统。相关办理程序和要求请投标人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cn)办事指南、通知公告和下载中心查询。投标人在系统内填写投标信息并提交后再在投标人系统内领取招标文件(WORD格式)。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诚信库内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对其注册诚信库并提交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6.2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3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入库办理流程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通知公告中《关于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入库的通知》。平台诚信信息库入库相关问题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470-8110352、400-850-3300)咨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中所附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和投标人数字证书于当日11时00分至11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6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7.2.2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原件。投标人应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诚信库时上传投标人各项信息电子件电子件并提交平台自动见证。评标委员会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或非项目负责人本人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11时30分。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缴入账户

149256548929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电汇或现金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担保。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密封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即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zfcg.gov.cn)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电 话:0470-8235662
邮 编:02100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满高速海拉尔至满洲里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荣路
邮 编:021008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17804713067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郭先生
网 址:www.nm-highway.com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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