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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合同公示-C13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蕉城区虎氵贝镇人民政府
乙方:建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2]qs[CS]2022001的虎氵贝镇新亭村等8个村村庄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C130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1(1项)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0天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 事宜 1 方案初稿 3份 基础资料及现场勘查后20个工作日 2 评审稿 3份 方案初稿经甲方确定后15个工作日 3 报批稿 1份 收到专家评审意见后10个工作日 4 成果稿 3份 收到政府批文后5个工作日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基本成果 包括“一图一表一库一规则”,即村庄空间规划总图、近期建设项目表、规划数据库和规划管制规则。 2、扩展成果 在村庄规划基本成果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丰富与完善,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集、规划说明等。。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提交最终规划成果按专家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14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价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或签章)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甲方已支付的订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实支付设计费。 10.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10.3 乙方对文件及图纸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10.4 由于乙方的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并视损失大小,减收或免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直至付给甲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10.5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规划文件及图纸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七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三,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无。。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双方责任: 14.1 甲方责任: 14.1.1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编制。 14.1.2 甲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14.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规划编制费,在补充条款未经双方确认或有关设计费用(含增项、变更)未支付之前,乙方有权暂停全部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4.1.4 甲方负责组织规划方案论证、评审、技术审查和论证、评审意见的汇总,并及时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反馈乙方,如需考察项目,产生的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14.2 乙方责任: 14.2.1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14.2.2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规划设计编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14.2.3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14.2.4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各规划设计编制阶段的汇报工作。 14.2.5 乙方从事现场勘察、收集基础资料、汇报方案等工作生活及交通需自行解决。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六份,各三份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宁德市蕉城区虎氵贝镇人民政府乙方:建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宁德市蕉城区虎氵贝镇旧厝村中心路6号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12号之一4层
单位负责人:林锋单位负责人:沈一慧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宁德农商行虎贝支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元支行
账号:9060220010010991201031账号:352000671018010257406


签订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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