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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耗材及电子配件定点采购单位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耗材及电子配件定点采购单位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ZGL-2022-0805 )
 
 
 
招  标  人: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人: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二年八月
目  录
 
投标邀请函 3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6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5
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34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8
附件1:评标方法 65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耗材及电子配件定点采购单位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耗材及电子配件定点采购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GL-2022-0805
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耗材及电子配件定点采购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或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办公耗材及电子配件折扣率不得超过10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拦标价:无
采购需求:采购1家办公耗材及电子配件定点服务机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采购预算的前提下,保持合同的连续性,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价格不变,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工作考核,考核评价结果良好者,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中标结果续签合同,合同累计服务期限(含首次合同)不得超过三年,需一年一签。续签前,乙方需提供信用、资质等相关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注:1.截至2022年9月19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文件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文件地点: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1单元8层1号)
购买文件方式:携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2022年9月19日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9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在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1单元8层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大众街11号
联 系 人:董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1单元8层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zhongzhunxh@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耗材及电子配件定点采购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GL-2022-0805
2
招标人名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2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或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办公耗材及电子配件折扣率不得超过10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保证金:不采用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2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1单元8层1号)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纸质版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须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投标文件须采用胶封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不按要求装订予以废标;
3、投标文件1套正本,4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4、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
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光盘或U盘1份,封装在密封袋内。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19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在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1单元8层1号)当面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2022年9月19日13:30时(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2022年9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在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1单元8层1号)。
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注:1.截至2022年9月19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2
报价要求及说明:
本项目报价为整体折扣率,例如投标单位下浮20%,则折扣率报80%。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本项目所报折扣率。
★最高限价:办公耗材及电子配件折扣率不得超过10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3
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
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采购预算的前提下,保持合同的连续性,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价格不变,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工作考核,考核评价结果良好者,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中标结果续签合同,合同累计服务期限(含首次合同)不得超过三年,需一年一签。续签前,乙方需提供信用、资质等相关证明。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范围: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所需办公耗材及配件。
14
★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季度结算,每季度首月5日前,按照中标人上季度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均来源于正规厂家,并且是全新的合格产品。如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检验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16
★根据财政部87号令文件第六十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采购1家办公耗材及电子配件定点服务机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服务期限:合同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
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采购预算的前提下,保持合同的连续性,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价格不变,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工作考核,考核评价结果良好者,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中标结果续签合同,合同累计服务期限(含首次合同)不得超过三年,需一年一签。续签前,乙方需提供信用、资质等相关证明。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季度结算,每季度首月5日前,按照中标人上季度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注:1.截至2022年9月19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③提供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或提供工程或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5.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本项目属于服务业。
(五)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六)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七)关于质疑的说明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采购代理人,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采购代理人签收函件时间为准。
(2)联系人及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通信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1单元8层1号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采购代理人不予受理。
3.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94号令)执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评标办法
附件2    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报价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2)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3.商务条款响应表;
4.技术服务要求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服务方案;
7.应急预案;
8.人员配置情况;
9.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情况;
10.其他;
11.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以上(1)至(10)项材料缺少任意一项(如有除外),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应包括:
折扣率:%。
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最高限价:办公耗材及电子配件折扣率不得超过10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报价为整体折扣率,例如投标单位下浮20%,则折扣率报80%。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本项目所报折扣率。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的一切义务;
(3)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
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及服务的详细说明;
(2)逐条填报的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八)投标保证金(不采用)
(九)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详见前附表第6项要求。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封”字样。
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代理人将在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开标。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 开标时,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4.开标时,采购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
(5)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发生重大偏离;
(6)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8)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10)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1)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1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3)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
(1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5)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在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等方面实质上不响应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的;
(16)信用记录不符合要求的;
(17)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查询不符合要求的;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不符合要求的;
(1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六)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会按照规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8.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9.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
10.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以上情况如果得分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招标人审查。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4.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后审
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
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
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货物、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
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
(三)中标通知书
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中标公告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不采用)
(六)招标代理人服务费
1.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5000元。
3.代理服务费请汇至“户名: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越秀支行;帐号:162067418”。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                       (乙方),进行,双方就                                        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范围                                                      
二、服务期限:              
项目实施地点:              
三、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季度结算,每季度首月5日前,按照中标人上季度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四、本项目费用为:
本合同产品折扣率为:          
(详见项目报价表)
五、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服务目的:
下列具体的服务内容,为必备的服务项目。由于服务的技术性所决定,不能对此次谈判服务的详尽内容一一列举,具体事宜,应服从招标人的解释说明。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服务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实际货款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开展维护服务的,乙方应按实际货款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实际货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1  种方法解决。
1.提交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企业。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2. 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3. 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招标人两份、中标人两份、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招标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
 
 
 
 
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序号
耗材配件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单位:元)
1
CD刻录光盘

1
3.5
2
DVD刻录光盘

1
3.5
3
佳能IP100墨盒

1
210
4
USB-HUB

1
43
5
奔图350K硒鼓

1
455
6
打印纸241-1

1
48
7
打印纸381-1

1
78
8
东芝2010黑色硒鼓

1
500
9
东芝3508碳粉

1
480
10
分屏器+数据线

1
95
11
复印纸A4

1
27.5
12
复印纸B5

1
21
13
光盘盒

1
3.5
14
惠普1025硒鼓

1
320
15
惠普400硒鼓黑色

1
330
16
惠普530硒鼓黑色

1
350
17
惠普278A硒鼓

1
430
18
佳能046硒鼓黑色

1
280
19
佳能243硒鼓

1
230
20
佳能7100硒鼓

1
300
21
佳能7660硒鼓

1
300
22
佳能CRG328

1
95
23
键盘

1
75
24
立思辰5350硒鼓(商用大容量)

1
430
25
鼠标USB

1
50
26
外置刻录光驱

1
245
27
U盘

1
85
28
惠普CF230A(M227FDW)硒鼓

1
460
29
惠普M403d(228A)硒鼓

1
95
30
佳能3100硒鼓

1
109
31
联想ij2655dn(2451)粉盒

1
85
32
兄弟 TN2312硒鼓

1
20
33
施乐CT202022黑色粉盒

1
125
34
施乐CT202022彩色粉盒

1
140
35
佳能 CLI-36CLR墨盒

1
270
36
佳能226dn/246DN硒鼓

1
110
37
奔图CP2510DN硒鼓

1
65
38
爱普生P408墨水黑色

1
45
39
爱普生P408墨水彩色

1
45
40
立思辰TN328-M硒鼓

1
220
41
光电通MP4025DN硒鼓

1
182
42
光电通MP4025DN粉盒

1
130
43
惠普227fdn硒鼓

1
125
44
惠普227fdn碳粉

1
85
45
复印纸A4

1
40
46
复印纸A3

1
80
47
联想2400L粉盒

1
100
48
联想2400L硒鼓

1
100
49
联想M7615DNA硒鼓

1
130
57
8G内存条

1
230
58
1T硬盘

1
350
59
公牛插排109K

1
58

注:
1、本次招标报价为固定折扣率,合同执行期间,折扣率不变。
2、上述需求表中所列项目供货数量根据使用需求不固定,中标供应商须承诺保证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将采购人通知所需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如遇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描述未在上述《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列出时,双方协商比照同类产品及型号并根据供货当时市场行情按折扣率报价供货。
4、投标人所供办公用品为原装标准包装,不得为简装、低容量、试用品、无外包装、随机办公用品。
 
二、服务要求
“★”配送要求:产品由中标人直接配送,不得委托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进行配送。每次根据招标人通知订购数量后,急需产品2小时内送到,一般产品1个工作日内送到,急需产品节假日照常配送。
★供货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包括传真)订货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急需产品的除外)按配送要求到货。
产品质保期:保修期一年。
保修期内发生的相关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且在保修范围损坏而更换的部件保修期顺延。
响应时间:在1小时内给予响应。如因故不能尽快完成时应提前与用户协商并征得用户同意,否则用户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在产品免费维修期内,要免费更换或维修有缺陷的产品、部件和材料,直到达到验收指标和性能要求。
技术支持:无偿提供技术支持,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注:
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单位
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ZGL-2022-0805 )
 
 
 
投标人:
日期: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我方愿以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项“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内容中的单价上限为标准的(折扣率)________%为招标人提供货物及服务。
注:例如投标单位报价下浮20%,则折扣率报80%。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本项目所报折扣率。
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服务期限:                。
6.服务地点:                。
7.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8.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9.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公章:
日期 :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二、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名称
折扣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报价)文件无效。
项目报价表
序号
耗材配件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单位:元)
折扣率
单价
品牌
1
CD刻录光盘

1
3.5
 
 
 
2
DVD刻录光盘

1
3.5
 
 
3
佳能IP100墨盒

1
210
 
 
4
USB-HUB

1
43
 
 
5
奔图350K硒鼓

1
455
 
 
6
打印纸241-1

1
48
 
 
7
打印纸381-1

1
78
 
 
8
东芝2010黑色硒鼓

1
500
 
 
9
东芝3508碳粉

1
480
 
 
10
分屏器+数据线

1
95
 
 
11
复印纸A4

1
27.5
 
 
12
复印纸B5

1
21
 
 
13
光盘盒

1
3.5
 
 
14
惠普1025硒鼓

1
320
 
 
15
惠普400硒鼓黑色

1
330
 
 
16
惠普530硒鼓黑色

1
350
 
 
17
惠普278A硒鼓

1
430
 
 
18
佳能046硒鼓黑色

1
280
 
 
19
佳能243硒鼓

1
230
 
 
20
佳能7100硒鼓

1
300
 
 
21
佳能7660硒鼓

1
300
 
 
22
佳能CRG328

1
95
 
 
23
键盘

1
75
 
 
24
立思辰5350硒鼓(商用大容量)

1
430
 
 
25
鼠标USB

1
50
 
 
26
外置刻录光驱

1
245
 
 
27
U盘

1
85
 
 
28
惠普CF230A(M227FDW)硒鼓

1
460
 
 
29
惠普M403d(228A)硒鼓

1
95
 
 
30
佳能3100硒鼓

1
109
 
 
31
联想ij2655dn(2451)粉盒

1
85
 
 
32
兄弟 TN2312硒鼓

1
20
 
 
33
施乐CT202022黑色粉盒

1
125
 
 
34
施乐CT202022彩色粉盒

1
140
 
 
35
佳能 CLI-36CLR墨盒

1
270
 
 
36
佳能226dn/246DN硒鼓

1
110
 
 
37
奔图CP2510DN硒鼓

1
65
 
 
38
爱普生P408墨水黑色

1
45
 
 
39
爱普生P408墨水彩色

1
45
 
 
40
立思辰TN328-M硒鼓

1
220
 
 
41
光电通MP4025DN硒鼓

1
182
 
 
42
光电通MP4025DN粉盒

1
130
 
 
43
惠普227fdn硒鼓

1
125
 
 
44
惠普227fdn碳粉

1
85
 
 
45
复印纸A4

1
40
 
 
46
复印纸A3

1
80
 
 
47
联想2400L粉盒

1
100
 
 
48
联想2400L硒鼓

1
100
 
 
49
联想M7615DNA硒鼓

1
130
 
 
57
8G内存条

1
230
 
 
58
1T硬盘

1
350
 
 
59
公牛插排109K

1
58
 
 

 
填表说明:
1. 表中的产品名称应与第三章“招标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表”的相应内容一致。
2. 如果投标产品的规格与招标的产品标准规格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产品的标准规格折算后报价。
3. 投标单位的各产品报价不得高于《招标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表》各分项产品的最高限价,若有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价折扣率为所有产品统一折扣率(例如投标单位报价下浮20%,则折扣率报80%)。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本项目所报折扣率该折扣率是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折算,所有产品单价均按最高限价*折扣率计算(产品单价=最高限价×折扣率)
5.每个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照表格的内容填写,不得更改表格的项号,不得单独填报该表中的某几项,每个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增加内容。
 
(一)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说明表(如有)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厂名称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合计
合计
1
 
 
 
 
 
 
 
 
2
 
 
 
 
 
 
 
 
3
 
 
 
 
 
 
 
 

 
 
 
 
 
 
 
 
 
 
 
 
 
 
 
 
 
 
 
 
 
 
 
 
 
 
 
 
 
 
 
 
 
 
 
总计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供应商填报;
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供应商须知);
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二)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如有)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厂名称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监狱企业
合计
1
 
 
 
 
 
 
 
2
 
 
 
 
 
 
 
3
 
 
 
 
 
 
 

 
 
 
 
 
 
 
 
 
 
 
 
 
 
 
 
 
 
 
 
 
 
 
 
 
 
 
 
 
 
 
总计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如有)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厂名称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合计
1
 
 
 
 
 
 
 
2
 
 
 
 
 
 
 
3
 
 
 
 
 
 
 

 
 
 
 
 
 
 
 
 
 
 
 
 
 
 
 
 
 
 
 
 
 
 
 
 
 
 
 
 
 
 
总计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三、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情况
1
 
 
 
2
 
 
 
3
 
 
 
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注:(1)如供应商有其他说明,可以在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
(2)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四、技术服务要求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说明:如有偏离需投标人详细填写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投标服务内容
偏离说明
1
 
 
 
 
2
 
 
 
 
3
 
 
 
 
4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说明:1.“★”号条款及偏离条款需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商务及技术条款逐条详细填写,除“★”号条款外没有任何偏离可填“全部无偏离”(视为响应招标文件需求全部要求),“★”号条款如有负偏离投标文件无效。
2.本表中填写的服务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内容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供应商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3.本文件应按规定填写及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五、资格证明文件
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盖章和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信用承诺书
 
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七、应急预案
(格式自拟)
 
 
 
 
 
 
 
 
 
 
 
 
 
 
 
 
 
 
 
 
 
 
 
 
 
 
 
 
 
 
 
 
 
八、人员配置情况
(格式自拟)
九、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一览表
(以中标通知书或合法有效合同为准,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投标人: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
采购时间
合同金额
单位联系人电话
 
 
 
 
 
 
 
 
 
 
 
 
 
 
 
 
 
 
 
 
 
 
 
 
 
 
 
 
 
 
 
 
 
 
 
 
 
 
 
 
 
 
 
 
 
 
 
 
 
 
 
 
 
 
 
 
 
 
 
 
 
 
 
 
 
 
 
 
 
 
 
 
 
 
 
 
 
 
 
 
 
 
 
 
 
 
 
 
 
 
 
 
 
 
 
 
 
 
 
 
 
 
 
 
 
 
 
 
 
 
 
 
 
 
 
 
 
 
 
 
 
 
 
 
 
 
 
 
 
 
 
 
 
 
 
 
 
 
 
 
 
 
 
 
 
 
 
 
 
 
 
 
 
 
 
 
 
 
 
 
 
 
 
 
 
 
 
 
 
 
 
 
 
 

注:1、将中标通知书或合法有效合同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其它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
 
 
 
(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地   址:
 
(6)营业注册执照号:   
 
(7)其他说明: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日期: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的大企业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五)其他文件和资料
(如有)
十一、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附件1: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1、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估得分高的顺序排列。
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其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资格性评审表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情况
 
 
 
 
2
资质符合要求情况(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
 
 
 
 
3
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
 
 
 
 
4
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
 
 
 
 
5
投标人信用承诺情况
 
 
 
 
6
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要求情况
 
 
 
 
 
审查结论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评委签字:
 
 

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
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
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
投标报价未超过预算价格,且未超过最高限价。
 
 
 
 
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
 
 
 
 
6
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7
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8
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
未发现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情形。
 
 
 
 
10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结论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评委签字:
 

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
基本评分标准
评分项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价格
价格评分
(10分)
10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解:
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折扣率。
技术
部分
服务
方案
40分
1、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详细完善,层次清晰针对性强,熟悉程度高,投标方案中具有完善的服务方案,能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得30-40分);
2、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合理,了解本项目情况,投标方案中服务方案较好,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得14-29分);
3、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一般,投标方案中服务方案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13分)。
应急预案
35分
1、优秀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在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及成熟性等方面十分优秀(得20-35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良好(得9-19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一般(得0-8分)。
人员配置
情况
10分
1、优秀标准:人员的综合素质高、人员配置合理完整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清晰、明确,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 (得7-10分);
2、良好标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高,人员配置比较合理、完整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比较清晰、明确,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4-6分);
3、一般标准:人员的综合素质一般(得0-3分)。
商务
部分
投标人业绩
5分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1个得1分,满分5分。
注:需附服务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技术得分高的;
(2)商务得分高的。
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保密要求
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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