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视频会议项目中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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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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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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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视频会议项目中选人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2-08-21 15:31:18 | |||||||||
是否终止: | 否 | |||||||||||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二)否决参选情况 1.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 】 公示时间:20 2 2 年 8 月 22 日至20 22 年 8 月 24 日,共 3 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项目异议”模块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 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比选人 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邮箱地址: 【 17749 913 667 @ 189 . c n 】 日期:20 22 年 8 月 2 1 日 |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52/cWtQv4IB3_mCibgbdj-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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