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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18262022000025
二、项目名称: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久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76号 453,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久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类)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完成司法部验收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档编制、设备保障、现场演示、技术培训等); 供应商提供的自助智能报到系统、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心理测评系统、远程教育系统、移动执法指挥系统须与四川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数据互通。 ★2.供应商需提供无缝对接的承诺函,项目交付时未实现无缝对接、数据互通,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453,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建洲、刘涛(采购人代表)、邓景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编号:[51182622210200000118[2022]00033],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2.本项目监督部门:汉源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4229282。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赵家坝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爱国路国际商贸城16栋3楼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四川省久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pdf
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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