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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银医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银医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一家及以上银行作为合作单位,合作期间医院向银行提供的业务资源,医院将“全力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打造信息新平台”,通过银行对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投入进行银医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于2022年07月25日及2022年08月15日两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但两次磋商采购每个包组均只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支行递交响应文件,两次竞争性磋商均不足法定三家而失败。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2021年9月2日发出的《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财[2021]144号)规定,下列情形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属于下列第(五)种情形。
(一)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五)政府采购项目在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 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 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经论证,原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前述情况符合东莞市财政局2021年9月2日发出的《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财[2021]144号),其中“一、明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具体适用情形 (五)政府采购项目在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之规定,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完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支行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润塘东街6号兴怡居7栋商铺115、商铺116及二楼202商铺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8月22日  至  2022年08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包号1人民币15,000,000.00元,包号2人民币10,000,000.00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坪路4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盛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号1栋1单元503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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