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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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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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采购需求:(标注“▲”符号为核心产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
术参数)
2.2采购预算:35万元,其中国家补贴14万。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前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方式:全部预留,预留比例:100%,,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8月31日(9:00-12:00,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天星滨河时代1408)。
4.3、报名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相关人员证件及社保凭证(社保缴费证明)及相关业绩。(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鲜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天星滨河时代1408)。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7、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天星滨河时代1408
电话:17794265354 0931-8261778
2022年8月23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采购需求:(标注“▲”符号为核心产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
术参数)
序号 | 品目 | 单位 | 数量 |
一 | ▲低氮燃烧器 | 套 | 2 |
二 | FGR(烟气循环)系统 | ||
1 | FGR管道 | 米 | 20 |
2 | 弯头 | 个 | 6 |
3 | 伸缩节 | 个 | 2 |
4 | 保温材料 | 平米 | 10 |
2.2采购预算:35万元,其中国家补贴14万。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前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方式:全部预留,预留比例:100%,,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8月31日(9:00-12:00,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天星滨河时代1408)。
4.3、报名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相关人员证件及社保凭证(社保缴费证明)及相关业绩。(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鲜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天星滨河时代1408)。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7、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天星滨河时代1408
电话:17794265354 0931-8261778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