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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金昌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CZC2022GK-356
二、项目名称
金昌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
14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金昌市“十四五” 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项目(一期)
120天
(1)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无 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无废城 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 版)》,在资料收集、现 场调研的工作基础上,总结金昌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征、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置现状等, 深入分析金昌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基础,系 统研判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处置能力的变化趋势。(2) 对照《“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结合金昌市实际,研究确 立金昌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针对 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农业农村低碳发展、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防控 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以及保障能力提升等建设目标制 定关键任务,筛选支撑关键任务的重点项目,形成 “十四五”时期金昌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3)实施方案应以国家 “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文 件为依据,立足城市实际,确定目标、任务、预期 成果,做好任务分解、进度安排和措施保障。(4) 2022 年全部相关工作及2023 年衔接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 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 施方案编制指南》、《“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金昌市“无 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编制《金昌市“十四五”时期“无 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永义,尹茂红,朱爱云,王俊杰,高苍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1日内由中标人支付给甘肃途远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公园路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途远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路44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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