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检验试剂耗材招标公告(编号:LGQDERMYY20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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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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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近期将对一批检验试剂耗材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目录(附件1)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04月29日至2020年05月08日的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地点: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科(综合楼1003)。
三、报名资质材料:电子版投标产品汇总表和纸质版招标文件各一套,并在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人的手机、办公电话和邮箱地址,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证件、资料全部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投标产品汇总表(附件2);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3.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投标无效)、试剂类须提供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范围;
4.法人代表授权业务人员委托书原件;
5.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6.生产企业经销代理授权书原件(授权方法人亲笔授权加盖公章(需原章、不可复印章、水印章)、进口产品授权书必须有中文翻译);
7.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制造表及附页,产品彩页和或其他可以介绍产品信息的资料;
8.凡医用消毒产品,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以及检验报告;
9.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对产品抽查检测报告书复印件(产品要求检测的须提供);
10.投标产品在省内其他单位的用户名单(包括使用单位名称、科室、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时间),产品价格证明资料(一年以内合同复印件或销售发票复印件)作为评分重要依据,本次公开议价采购项目仅接受在广东地区“三甲”医院、深圳市“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的在用产品,本次招标采用限价采购,详见综合评分信息表;
11.无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相应的行政处罚承诺函。报名的公司,如在龙岗诚信网、区采购中心网、市采购中心网、市财委网等曝光台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相应的行政处(处罚阶段内),我院不接受报名,如有发现公司作假并中标,我院查实后取消预中标资格,两年内不能参加我院招标,网上通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以上证件、资料全部须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各公司投标人提交证件前先自审证件,确保证件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上交的证件有如过期无效、超经营范围、授权及各种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公司投标资格,对于作假公司的名称、法人代表、业务员等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的招标采购活动。
四、评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价格、质量技术水平、服务等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结果由招标小组集体决定。(详见附件3)
五、招标时间和地点:具体招标时间和地点待定,我院将在开标前两天发送电子版开标通知至各投标公司邮箱,请各投标公司自行关注电子信箱,我院不再电话通知。
六、凡是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投标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投标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档案的污点或扣分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投标单位无权向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755—28275847联系人:钟小姐、陈小姐
附件1:招标目录
附件2:投标产品汇总表
附件3:综合评分表
附件4:招标承诺书
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04月28日
一、招标目录(附件1)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04月29日至2020年05月08日的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地点: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科(综合楼1003)。
三、报名资质材料:电子版投标产品汇总表和纸质版招标文件各一套,并在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人的手机、办公电话和邮箱地址,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证件、资料全部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投标产品汇总表(附件2);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3.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投标无效)、试剂类须提供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范围;
4.法人代表授权业务人员委托书原件;
5.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6.生产企业经销代理授权书原件(授权方法人亲笔授权加盖公章(需原章、不可复印章、水印章)、进口产品授权书必须有中文翻译);
7.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制造表及附页,产品彩页和或其他可以介绍产品信息的资料;
8.凡医用消毒产品,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以及检验报告;
9.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对产品抽查检测报告书复印件(产品要求检测的须提供);
10.投标产品在省内其他单位的用户名单(包括使用单位名称、科室、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时间),产品价格证明资料(一年以内合同复印件或销售发票复印件)作为评分重要依据,本次公开议价采购项目仅接受在广东地区“三甲”医院、深圳市“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的在用产品,本次招标采用限价采购,详见综合评分信息表;
11.无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相应的行政处罚承诺函。报名的公司,如在龙岗诚信网、区采购中心网、市采购中心网、市财委网等曝光台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相应的行政处(处罚阶段内),我院不接受报名,如有发现公司作假并中标,我院查实后取消预中标资格,两年内不能参加我院招标,网上通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以上证件、资料全部须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各公司投标人提交证件前先自审证件,确保证件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上交的证件有如过期无效、超经营范围、授权及各种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公司投标资格,对于作假公司的名称、法人代表、业务员等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的招标采购活动。
四、评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价格、质量技术水平、服务等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结果由招标小组集体决定。(详见附件3)
五、招标时间和地点:具体招标时间和地点待定,我院将在开标前两天发送电子版开标通知至各投标公司邮箱,请各投标公司自行关注电子信箱,我院不再电话通知。
六、凡是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投标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投标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档案的污点或扣分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投标单位无权向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755—28275847联系人:钟小姐、陈小姐
附件1:招标目录
附件2:投标产品汇总表
附件3:综合评分表
附件4:招标承诺书
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