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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监控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吉林省人民医院监控系统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LDL20220823002GKXM1
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监控系统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10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SJLDL20220823002GKXM1
2.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监控系统维保项目
3.预算金额:108万元。
4.采购需求:
(1)建筑规模:医院建筑面积约190000平方米,包含所有监控设施、设备、线路等。
(2)采购范围:①第一年度内,由承包人负责将吉林省人民医院8栋楼所有模拟摄像头及模拟设备更换为数字摄像头及所需配套设备及网络,老旧数字线路全部换新。
②第一年度内,由承包人负责对吉林省人民医院现有数字化平台进行优化和整合,原模拟平台弃用,实现全院监控系统,在一套平台下,统一监视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控大屏幕、平台设备、平台软件及配套设备设施等。
③由承包人负责对吉林省人民医院所有(包含新更换的设备及线路)监控系统及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
(3)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吉林省人民医院。
(4)服务标准: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能满足合同要求,综合测评满意度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直至三年期满。如综合测评满意度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在时限内整改维保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共同确定综合测评满意度测评方式,并列入合同条款中。
6.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能满足合同要求,综合测评满意度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直至三年期满。如综合测评满意度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在时限内整改维保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共同确定综合测评满意度测评方式,并列入合同条款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划定),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服务能力。注:执行建市【2020】94号、建办市函【2021】510号等文件的规定。(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2年出具),并具有2022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2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1日  至 2022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1.时间:2022年9月1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9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2.方式及地点:请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3.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7日16时00分。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吉林省人民医院监控系统维保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以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JLDL20220823002GKXM1
2.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监控系统维保项目
3.预算金额:108万元。
4.采购需求:
(1)建筑规模:医院建筑面积约190000平方米,包含所有监控设施、设备、线路等。
(2)采购范围:①第一年度内,由承包人负责将吉林省人民医院8栋楼所有模拟摄像头及模拟设备更换为数字摄像头及所需配套设备及网络,老旧数字线路全部换新。
②第一年度内,由承包人负责对吉林省人民医院现有数字化平台进行优化和整合,原模拟平台弃用,实现全院监控系统,在一套平台下,统一监视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控大屏幕、平台设备、平台软件及配套设备设施等。
③由承包人负责对吉林省人民医院所有(包含新更换的设备及线路)监控系统及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
(3)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吉林省人民医院。
(4)服务标准: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能满足合同要求,综合测评满意度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直至三年期满。如综合测评满意度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在时限内整改维保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共同确定综合测评满意度测评方式,并列入合同条款中。
6.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划定),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服务能力。
注:执行建市【2020】94号、建办市函【2021】510号等文件的规定。
(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2年出具),并具有2022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2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1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9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及地点:请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7日16时00分。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由于疫情期间,现暂停现场办理数字证书服务,提供邮寄办理服务)。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 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4.请各投标人由吉林省政务大厅一楼正门(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西北角)进入,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吉祥码”扫码工作后,乘投标专用电梯到达四楼开标区。
    5.有序复工复产期间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人应注意以下事项: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遵守长春市疫情防控和省政务大厅及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确定参与现场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
    (1)非确诊、密接、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等各类未解除隔离人员;
    (2)非本人或同住人员核酸单检初筛阳性未明确诊断、混检阳性未明确诊断、抗原检测阳性未明确诊断人员;
    (3)未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
    (4)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不超过48小时;
    注:以上条件根据省政府及长春市最新防疫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6.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应全程佩戴N95口罩,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执勤人员对所有进入专区的人员、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杀,扫描每位进场人员的“吉祥码”并同步进行测温。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5.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注:1、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2、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人民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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