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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涧河磁涧段污水处理厂工程、新中安、石寺、东区三个污水处理厂再提标改造项目(EPC模式)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安县涧河磁涧段污水处理厂工程、新中安、石寺、东区三个污水处理厂再提标改造项目(EPC模式)及监理项目,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安县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祥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涧河磁涧段污水处理厂工程、新中安、石寺、东区三个污水处理厂再提标改造项目(EPC模式)及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2)0262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及估算金额:中央资金+自筹资金,14329万元。
5、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新安县涧河磁涧段污水处理厂新建:建设污水厂规模为 1 万m3/d,建设地点位于磁涧镇,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多级AO+MBR”工艺,工程配套建设污水管网50公里,管径DN300~DN800;新中安、石寺、东区三个污水处理厂再提标改造项目:新中安污水厂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提升泵房、活性炭吸附及磁混凝池、综合加药间,对现状加药间、生化池进行改造;东区污水厂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体化活性炭吸附及磁混凝池、加药间;石寺污水厂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加药间、改造增加缺氧池。
6、建设地点:新安县磁涧镇、南李村镇,城关镇、石寺镇。
7、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两个标段。
其中:一标段为新安县涧河磁涧段污水处理厂工程、新中安、石寺、东区三个污水处理厂再提标改造项目(EPC模式)设计、施工,一标段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2)0262号-1 ;
二标段为新安县涧河磁涧段污水处理厂工程、新中安、石寺、东区三个污水处理厂再提标改造项目(EPC模式)监理,二标段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2)0262号-2。
8、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设计投标报价按照不超过49%国家收费标准计取,工程费优惠费率不低于2%。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二标段监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施工结算价的1 %,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9、招标范围:一标段: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发包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联合试运转、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投标人根据可研报告优化设计,确保出水达标;完成本工程所有图纸设计及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扬尘治理等工作。二标段:项目实施过程的所有监理工作。
10、计划工期:
一标段工期270日历天;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及工程移交阶段、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11、质量标准:
一标段: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二标段:监理质量标准:合格,即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2、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3、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任何职务(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设计方)须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给水排水工程或环境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网上查询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的打印页,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无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职务的承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自成立之日算起,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gov.cn/SiKuWeb/index.aspx)”登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只需外省建筑企业提供)
6、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 2 家(含牵头人),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6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城关镇老城隋州大街98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河南祥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B-7幢2-10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管部门: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9673
2022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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